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8]14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湾港区时尚(服饰)产业园B地块十四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一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2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3133,另带征面积3291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114 |
223 |
宗地二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3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1388,另带征面积1898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966 |
194 |
宗地三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4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1388,另带征面积1898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966 |
194 |
宗地四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5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1377,另带征面积1842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970 |
194 |
宗地五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6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8479,另带征面积2135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718 |
144 |
宗地六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7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9771,另带征面积790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824 |
165 |
宗地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8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1429,另带征面积923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964 |
193 |
宗地八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9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0375,另带征面积809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880 |
176 |
宗地九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0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3143,另带征面积1329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112 |
223 |
宗地十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1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2697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071 |
215 |
宗地十一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2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2436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054 |
211 |
宗地十二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3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3390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135 |
227 |
宗地十三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4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5187,另带征面积1455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285 |
257 |
宗地十四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45号(乐清湾港区) |
乐清湾港区 |
11343,另带征面积361 |
≥2.0且≤2.8 |
50年 |
≤50 |
一类工业用地 |
≥20 |
≤7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960 |
192 |
备注:①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产业类型相关要求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和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②十四宗地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40万元/亩,项目在投产试运行期满后,连续二年亩均年纳税总额≥13.2万元/亩、亩均年产值≥384万元/亩。③竞得人必须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⑤本次出让地块均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乐清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A类及A类以上企业(或参照A及A类以上)。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住所地不在乐清市的企业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在乐清市注册成立新企业(竞得人对在乐清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的出资比例必须在95%(含)以上),由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变更原签订的投资合同主体。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系统确认竞买资格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序号 |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宗地一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 分至2018年 6 月6日10时 |
2018年6月 6日10 时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 10时 |
宗地二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 分至2018年 6 月6日10时20分 |
2018年6月 6日10 时2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0时20分 |
宗地三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0时40分 |
2018年6月 6日10 时4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0时40分 |
宗地四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1时 |
2018年6月 6日11 时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1时 |
宗地五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1时20分 |
2018年6月 6日11 时2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1时20分 |
宗地六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1时40分 |
2018年6月 6日11 时4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1时40分 |
宗地七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4时 |
2018年6月 6日14 时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4时 |
宗地八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4时20分 |
2018年6月 6日14 时2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4时20分 |
宗地九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4时40分 |
2018年6月6日14时4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4时40分 |
宗地十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5时 |
2018年6月 6日15 时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5时 |
宗地十一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5时20分 |
2018年6月 6日15时2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5时20分 |
宗地十二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5时40分 |
2018年6月 6日15时4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5时40分 |
宗地十三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6时 |
2018年6月 6日16时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6时 |
宗地十四 |
2018年 5月25日 8 时30分至2018年 6 月6日16时20分 |
2018年6月 6日16时20分 |
2018年5月25日 8 时 30分至2018年6月 8日16时20分 |
备注:竞买申请人上传报名相关材料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申请人应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预留合理的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防止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接受资格初审:
(一)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基本情况(报名时间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证明》(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
(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承诺书》(需经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确认);
(七)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买申请人上传全部资料后,及时联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0577-61882381、0577-61882581),网上交易管理员将对竞买申请人上传的资料予以初审。
七、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出让地块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环保要求:入驻企业产业类型必须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整)中允许及鼓励行业,其空间布局必须符合《乐清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并且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其排污权指标必须由网上电子竞价取得。
(三)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天与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
(四)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如需以该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的,贷款评估价不能高于土地出让价。
(五)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0年内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如需变更的必须由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六)投产运行不满8年的,受让人不得转让不动产产权,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批准。已构成土地闲置,未处置到位的,不得转让不动产产权。
(八)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九、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882581 6188238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