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PPP项目)(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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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你方于 2018年4月3日所递交的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PPP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1、中标价: (1)预算建安下浮率 7.00 %; (2)资金占用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1.00 %; (3)总报价 1250366231 元; 2、合作期限: 建设期 3 年;运维期10年; 3、质量目标: (1)投融资目标:资金满足投融资计划要求; (2)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4) 安全目标: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5)运维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80,其中路面技术状况综合评价指数(PQI)应大于等于80(备注:未改造路段桩号K0+000–K2+409段,不纳入本项目的考核范围); (6)移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80; 4、主要人员: 项目公司负责人 吴宗健 ; 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 黄海波 ; 施工项目经理 余应杰 ; 施工项目总工 周固昆 ; 设计负责人 张协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到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与我方签订投资协议,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8 年 5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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