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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1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答:个人住房量大面广,但是长期以来却缺少全面、有效的管理。近年来,个人住房违法建设行为增多,个人住房质量安全方面基本处于失管状态,个人住房建设管理薄弱的后果逐渐显现,严重影响全市建设科学快速发展。温州连续发生两起个人住房倒塌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加强个人住房建设管理迫在眉睫。


问:《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适用区域范围? 

答:乐清市域内个人建房户(取得用地批准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个人住房建设活动,从建筑定位放线到竣工核实整个过程需遵守该《通知》。


问:什么是“四到场”监督管理?

答: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是指对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个人建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场监督,督促建房户依法依规建房,做到建筑定位放线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核实到场。


问: 政府部门对“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如何?

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综合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工作。


问:违反“四到场”监督管理的惩处情况?

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及时查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发〔2018〕29号)链接:

http://xxgk.yueqing.gov.cn/art/2018/6/16/art_1345535_18894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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