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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通知
文 号: 乐政发〔2018〕3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7-18 时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3号)要求,现就我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温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部署,到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建管养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实现农村路网机构明显优化,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道、乡道及通景区、通自然村线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任务

2018至2020年全市要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87.3公里,其中建设通自然村公路、断头路74.3公里,提升改造准四级及以上的低等级公路152公里,新改建通乡镇、景区等公路61公里。3年计划实施路面维修180公里,安防工程150公里,改造危桥病隧14座,建成普通公路服务站12个,提升改造渡口渡船项目1个,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5个、港湾式停靠站470个,更新农村客运车辆162辆,建设改造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501个,建设5个“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打通断头路,建设较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大协调力度,尽快打通跨区域农村公路断头路,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安全水平。2018年12月底前建成通自然村公路项目3个、7.9公里,通断头路项目6个、12.2公里;2019年计划建设通自然村公路、断头路22公里;2020年计划建设通自然村公路、断头路32.2公里。对目前尚未通达等级公路的200人以上自然村,具备建路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方案设计并启动实施,确保2020年前完成。

(二)改扩建通乡镇、景区公路。2018年计划完成白中线改线工程、山老区联线公路白石段、虹芙公路延伸工程、雁荡山旅游环线等4个公路改扩建项目,共计16公里;2019年计划改扩建公路17公里;2020年计划改扩建公路28公里,基本完成通乡镇、景区公路改扩建。

(三)提升改造低等级公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工程44公里;2019年计划完成公路提升改造53公里;2020年计划完成公路提升改造55公里。

(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对县、乡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增设村道临水和临崖落差8米以上路段的安全设施,并科学实施综合防护。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包括桥梁隧道)技术状况定期检测评定,科学制定养护及维修方案。2018年计划完成安防工程54个、里程70公里;2019年计划完成安防工程63个、里程80公里。

(五)加强危桥病隧改造。2018年实施危桥改造2座(上河头桥、下岙桥);2019年实施危桥病隧改造7座;2020年实施危桥病隧改造5座;同时,对新发现的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置一座。

(六)加大路面维修力度。按照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路段优先、路况质量较差路段优先、受益区域人口较多路段优先、人民群众需求较大反响强烈路段优先的原则实施路面维修。2018年实施虹南线、排黄线、白岭线、淡东线4条线路共54公里路面修复,总投资4070万元;2019年计划修复路面60公里,总投资2200万元;2020年计划修复路面66公里,总投资1890万元。要逐步提高路面维修比例,消灭差等路,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的周期性良性循环。

(七)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要加大对农村客运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问题。2018年计划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1个、港湾式停靠站45个,更新农村客运车辆77辆,城市客运公交化率达到57%;2019年计划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2个、港湾式停靠站210个,更新农村客运车辆9辆,城乡客运公交化率达到100%;2020年计划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2个、港湾式停靠站215个,更新农村客运车辆76辆。

(八)推进交通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计划2018年至2020年建设12个普通公路服务站和5个乡镇运输服务站。2018年实施美丽渡口创建及渡埠提升改造1个。

(九)完善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创新发展城乡货运公交、农村物流班车、小件快递、小件客车代运等农村物流模式,并依托“互联网+农村物流”,培育跨区域农村物流品牌企业,建设农村物流示范项目和示范物流站场。三年建成501个农村物流服务点,其中2018年100个,2019年251个,2020年150个。

(十)优化管理体系。加大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完善重要节点、沿线乡村和交叉口指示标志,规范地名标识,构建准确、明晰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立市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并加强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抢险体系。乡镇(街道)要落实工作力量和相应职责,具体负责乡村道、陆岛码头(渡口)的建、管、养、运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鼓励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招募专职协管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经费在既有农村公路养护预算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乐清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路长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市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担任具体县道路长;乡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乡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担任具体乡道的路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道路路长。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和陆岛码头(渡口)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配合、合力推进,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建立以市公共财政为主、乡村自筹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对断头路、通自然村道路补助资金标准为路面和边沟及安保工程100%、路基工程50%;村道安防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100%;隧道改建或维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100%;村道桥梁改建或维修以及路面大中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50%;低等级提升改造工程按照原市政府文件资金补助标准实施;以上工程建设涉及征地补偿费用和政策处理费用由属地乡镇(街道)、村负责筹措。鼓励企业或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山区等水毁频发、抗灾能力弱的地区,试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毁保险。科学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和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把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各单位、乡镇(街道)要细化工作任务,充实工作力量,保障资金、机构、人员到位,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的目标和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良好氛围。同时,要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示范乡镇(街道)培育创建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

乐政发〔2018〕33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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